>>【返回首页】

首页 > 博文 > 正文

任志强:齐骥部长错在哪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5.13 来源:任志强博客

  保障性住房于商品房所供给的群体完全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是那些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这部分家庭本来也无力进入商品房市场,因此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会冲击商品房楼市,这不但是齐骥部长的观点,也是政策制定者的初衷。

  近代最常用的是“四世同堂”,也会多到几代人。计划生育之后最少的也会是4、2、1的等级制,这又是几个家庭呢? 国际上许多国家再以纳税人为单位,而非以血缘关系建立法律上的家庭概念,尤其是住房的法律中,如1835年美国的《住宅法》、1960年日本的《住宅法》等。如英、欧、香港、美国等国家有关购房抵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中都对家庭有明确的界定和法律的解释,并大多按一个法律定义中家庭的纳税人的个数计算免税的额度。这样才能在有家庭法律定义的基础上来实现政策的公平保证。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血缘来界定家庭定义的,因为传统的住房分配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于是中国的传统住房所要解决的并非仅是单位职工,也包括了因血缘关系而结成的大家庭的居住问题。如今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并存的时代,找个血缘关系形成的家也在逐步的按照不同的代和每个可能另行组成家庭的他与她进行了细胞的分裂,并且近几年分裂的速度在不断的加快。 我国人口统计中,曾经有的8人以上户不见了,而1—2人户则不断增加,户的家庭人口平均数也从4.8下降到3.6,后又下降到大多数城市中的2.83,北京已下降到户均3以下了。但我国各地方政府所规定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或两限房购买资格中的家庭又是按什么样的家庭人口结构来计算的呢? 一个曾经多代人口的家庭,当家庭细胞分裂时可以有多种组合,家庭财产也会发生多种组合变化,按户主姓名登记的房屋住房产权当然也不会分配给非户主本人,甚至可能不分配给户主直接的配偶,因为为适应于购房资格审查的标准,如何组合就变成了一种按福利分配的掠夺需求排列的组合。遗憾的是当这个多次分裂之后的组合有了购买享受优惠住房的资格之后(不管是经济适用住房还是其他的房子),却仍然可以再将各方的财力按照血缘的关系重新聚集在一起,不但买得起商品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的买两限房、经济适用住房等。这难道不会对商品房市场产生冲击吗? 深圳市最近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中出现的40多万元现金一次性支付购房款的、乘坐宝马车购房的现象,大户型先卖完、60平方米小户型无人认购等等现象不都说明了上述问题吗?制度性腐败和无法律约束都会让那些表面看来用意很好的保民生的政策走上了歪路。 其四,只要政府实行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能通过低价购买的交易行为和高价转让的交易行为获取差价,那么在没有严格的法律保护、只有地方政府授权之下的政策规定时,就一定会形成无法回避的腐败,也一定会形成对商品房市场巨大的冲击和挤出效应。 保障性住房不管这个挂着保民生的照片多光辉响亮,不管为此而出台多少的政策,只要有产权的转移和财产分配的利益获取就一定不会变成好的政策,并真正落实到理想中应享受国家或政府保障的群体身上(当然为了面子工程也会有部分家庭享受到实惠,否则这个带着保民生招牌的腐败也无法继续了)。保障性住房应只保证廉租房的租赁权利,而非财产权利。 目前建设部还在不断的以各种保障的名义增加不同的住房规定,如政策性租赁房、
但实际的情况并不像正常的制定者所预想的那样。

  其一,什么是保障性住房。中国并没有法律上的定义,从中央到地方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与定义。从“23号”房改文件到“18号”文件中只列举了三种住房供应体系:一种是市场中的商品房;一种是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另一种是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如果将后两种列入保障性住房也需社会并没有太多的争议,但实际各地方政府除上述三种住房之外还有约十多种名目的各种住房政策,包括两限房、政策租赁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自建房、棚改房、合建房、定向拆迁房等待约二十多种,这其中又有哪些是属于保障性的范围之中。既然没有法定的文件,那就任由地方政府说了算。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