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这种政策并不会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什么促进作用。如果一项政策对整体经济、房地产市场存在促进作用,关键的一点在于能够让所有人或机构有充分的市场进入权,资源可以自由流动,而这种资源流动建立在相关权利人自愿的基础。蓝皮书中的政策建议是希望强制性地让资源流动起来,以为只要资源流动起来了就会产生促进作用,这是一种极大的误解,有时资源保留在一种用途或一个所有权人手中反而更加有利,不能为资源流动而流动,让资源流动的决策权保留在相关权利人手中是有效的。同时,远离相关持有权利人的政府部门和官员,对什么用途是最佳的,缺乏决策的信息,不会比相关权利人作出的决策更科学,反而很容易造成错误决策。
善房地产税费制度,开征房地产资产持有税,另外,蓝皮书认为通过开征持有税可以“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的观点更是毫无道理可言,蓝皮书可能认为房地产开发投资水平增加就是好的,一旦下降对经济是不利的。这就像说一个人每天吃的饭量只要持续增加就是好的,今天吃的比昨天少了就不好。事实上,投资水平高低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单纯考察或追求高投资增长毫无意义,不能认为摊子铺得越大越好,关键在于投资的最终绩效状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 4月23日在北京发 我的观点是凡是涉及到限制人们产权、减少人们手中资产价值的政策决策,一定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不能闷头由某一方贸然决定,相关的学术研究机构也应当慎重提供建议,否则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也无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