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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拟第三次调整住房制度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4.02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陈静思

  李开发表示,"国家应制订政策限制和调节家庭或个人在城市内拥有多套住房,比如,第二套住房在市区的要加税,第二套住房在郊区的,可减税。"

   实施城乡一体住房保障

  李开发认为,已经找到了解决中国住房制度问题的钥匙--借鉴农村的宅基地制度,研究其可实施性。"将农村宅基地制度与城市住房制度接轨,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是国家住房建设制度的核心。"

  李开发说:"中国农村的宅基地制度已经实施了30多年,这个制度保障了广大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没有出现无房户、高价房和住房腐败的问题,其科学内涵值得肯定与推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此期限之后的使用权归属问题存疑待解。

  建议稿提出,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享有永久不可转让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依据住宅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在城市申请保障性住房,在农村申请自建或委托建设住房。

  申请特大型城市住宅土地使用权住房,须在该城市工作居住五年以上,有正当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其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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