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住房建设制度的拟订算是第三次国家住房制度调整。
李开发称,住房制度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已经10年。1998年国务院发了两个重要文件,一个是23号文件,一个是34号文件。两个文件的核心思想,一是住房的三分法,商品住房是面向比较富裕的高端人群,经济适用房是面向占70%以上人口的广大中低人群,特别低收入的贫困人群租赁廉租房。二是确定了城市住房补贴的标准,就是60平方米的住房如果超过家庭年收入的4倍的情况下,政府应该给补贴。
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18号文件,其基本精神与1998年是连贯的,但它强调了两点。一是把房地产业提升到支柱产业的地位,强调住房市场化。此外,它也对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与分配做了很细致的规定,对调控商品性住房,强调了广大普通百姓能够购买得起。
二套房在市区要加税
李开发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探讨由来已久,但由于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利益,因此该课题已成烫手山芋,推进速度较慢。
建议稿提出,国家允许投资者将住房作为投资渠道,成为社会住房供给商品化的一种方式,并对这种投资从总量上加以控制,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标准与相关管理进行规范。
在涉及第二套住房与投资型住房方面,建议稿称,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购置第二套住房,并对第二套住房挤占城市公共资源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