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来到万事达公司,公司销售部张经理对记者表示,由于项目承建商——福建省亨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私下将工程款挪至其他项目,导致项目工程延期。然而当记者致电福建省亨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时,该公司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否认了这一说法。
至于开发商为何不事先向业主发出延期交房的通知,张经理表示,这是因为事先没料到工程会延期。
天气理由不可信
开发商的种种解释,显然难以让业主信服。对于天气原因导致延迟交房的解释,张明觉得很可笑:“我明明是2007年底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2006年的天气情况已经成为‘过去式’,怎么还能影响交房的时间?如此忽悠我们,实在太离谱了。况且2008年福州很少台风天,要是连普通的刮风下雨都会影响施工进程,我可真要质疑这个施工单位的专业性了。”“开发商称延期交房是天气所致,这根本就是搪塞。”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在数月之前还称有望提前交房,如今却以恶劣天气作为延期交房的挡箭牌,显然站不住脚;退一步说,即便是要延期交房,开发商也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在遭遇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60日内告知业主。
“开发商以‘不可抗力’因素为理由,显然是想推脱延期交房的责任,进而拒绝支付赔偿。”不少业主表示。据了解,按开发商与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的约定,如果遭遇不可抗力,开发商可将交房日期延期。而相关法律也规定,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无需赔偿。对此,3月5日,金山公元一些业主联名向开发商发出交涉函,要求其就交房的具体日期做出回复,同时,赔偿自1月1日以来的全额违约交房赔偿金。就这一函件,开发商于数日前做了函告回复,称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预计于2009年3月底分期通知交房。至于赔偿问题,函告中承诺将按与各位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