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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二手房成交火热 二手房4大陷阱一一拆招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14 来源:钱江晚报

  搬进新租的房子,才发现是拆迁房——

  陷阱之四:隐瞒房屋真实情况

  Y先生很郁闷,高高兴兴地搬进刚刚租下来的房子,却发现房子已列入拆迁。

  今年1月份的时候,Y先生跟一家中介公司签了租房合同,搬到西溪路上的一套房子里。但是随后他发现小区门口已张贴了政府拆迁公告,公告上规定Y先生所租的这套房子自公告之日后不得进行租赁行为,并限定了搬迁期限为自2008年12月02日至2009年03月01日止。公告表示,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自拆迁范围公布之日起到2009年11月30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这意味着Y先生必须在2月底之前搬离新租的这套房子。让Y先生气愤的是,之前中介公司根本就没有告诉过他这套房子是拆迁房。

  拆招:在《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中,明确规定了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拆迁用地范围后,应通知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宜:(一)通知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居民户口的迁入、分户;(二)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翻(扩)建、赠与、分户、析产、租赁、抵押等。

  出现出租拆迁房的事情,有些是中介公司对房子的具体情况了解得不够到位;有些则是中介公司明知道是拆迁房,但是为了多做几笔生意而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消费者碰到租赁或买卖老旧房的时候,应该多去小区现场看看,留意小区里的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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