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事项
1、宗地2009挂1号地块和宗地2009挂2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在2009年3月6日至2009年3月29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获得竞买资格。
2、报名前竞买者须按指定帐户(户名:闽侯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中国建设银行闽侯支行,帐号:35061660801226100000705;或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帐号:811805733108091001)缴交竞买保证金,宗地2009挂1号地块和宗地2009挂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3月29日16: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申请报名地点:闽侯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挂牌地块报名截止当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给付成交价方式 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的40%,余下的60%成交地价款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