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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5条措施救楼市 首次出政策扶持开发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2.购房满两年卖房个税可减免4‰

  《意见》第九条:个人转让自用2年(含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

本地解读

  据了解,此前的国家救市措施中并没有对卖房个人所得税进行减免,这次《意见》有了新规定。目前广州规定卖房的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而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才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意见》把减免个税的年限从5年缩短至2年。但当中仅是减了地方税收的部分,而个税上缴给中国家和地方的比例是6:4。这就意味着,市民购房满2年后卖出唯一生活用房,可以省去房价千分之四的个人所得税。

3.首次买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契税优惠

  《意见》第十条: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其契税按1%征收。

本地解读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救市措施,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即契税税率从房价的1.5%降至房价的1%。而《意见》据此规定,把90平方米以下住房改为普通住房,显然其条件有所放宽。在广州,普通住房的定义是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以上的住房。这就意味着,以后广州市民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都能享受契税从1.5%降至1%的优惠。以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房子进行计算,可以少付契税5000元。

4.港澳台居民购房不再限买一套

  《意见》第十二条:港澳台居民在广东省境内购买住房,执行内地居民同等政策。

本地解读

  2006年,国家出台限制境外人士内地购房投资的政策。《意见》取消了2006年出台的规定,港澳台居民在广东不再限购一套自住房了,更可以投资购房。房地产专家黎文江表示,广东不少城市是侨乡,新规定无疑对二三线城市以及广州楼市都有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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