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闽个人首购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 暂免征收契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25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省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除了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外,还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鼓励支持普通商品房消费和营造发展投资环境四方面,提出了共14条措施。

  符合3个条件才算普通住房

  《意见》调整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只有符合住宅建筑容积率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的,才可称做普通住房。《意见》表示,各地可根据实际,按不同区段确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首购90m2以下普通房免契税

  对普通商品房买卖,《意见》明确对个人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