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购改善型住房,再次贷款可享受首套房优惠,利率最高可享7折。经省政府同意,昨日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鼓励支持普通商品房消费和营造发展投资环境四方面,提出了共14条措施,这给房地产市场打了一剂“强心针”。
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管,对利用政策出台之机伺机抬价和散布各种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购改善住房贷款利率最高可打7折
为鼓励普通商品房消费,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意见》表示,今年全年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按国家规定,金融机构对首次购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可下浮至70%,最低首付为2成。
根据各地实情加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意见》表示,要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各市、县原则上要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都纳入保障范围。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加快实施。
据悉,从今年起,我省将争取在3年内,基本解决13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其中实物配租10万户,发放补贴3万户。
同时,扩大廉租房的实物配租比例,原则上实物配租达到廉租房保障户数的80%。城市低保家庭应当基本上采用实物配租的方式。并逐步实行廉租房和经适房的有机衔接。
拆迁户2年内自购房契税有优惠
《意见》指出,要加快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鼓励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安置。对实行货币补偿的,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在2年内自行买房解决的,契税按其购房款扣除拆迁货币补偿款后征收;对实行异地安置的,可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适当优惠安置房价格。具体优惠标准和办法将由各市、县政府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