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子能在高价位卖得动,一些地方又祭出了购房入户的招数。如果说户籍是类似于中世纪的“初夜权”,那么,购房入户就是行使初夜权的一种方式。
在中世纪,初夜权之所以成为初夜权,在于贵族老爷和被行使的奴隶都没感觉到难为情,大家达成了一种共识和默契。户籍,在当代中国就有这样类似的默契。它荒唐,但有默契。
想想60年前,大军进城,城市居民登记造册,最直接的动因,是要肃反(反革命)、清特(美蒋特务)、劝恶(如吸毒的、卖淫的),居民登记是划分城市阶级的基础;加以农村土改分田分房,对老实本分的暂居城市的人有吸引力,因而,一方面大举转业的军人、一方面大规模回乡的老实农民,两厢对称,城市人口一时并无多大变化,稍后的工业化才再次吸引近郊农民进城。农村以分田产为基础的户籍登记、城市的居民登记,造就了中国当代户籍制度的雏形,而这个制度之始,均是有划分阶级的目的。阶级划分,就是中世纪权力体系的变化——或者也有些进化罢。因为在划分阶级过程中妇女权利得到很大进步,这是不容否定的。
阶级和身份划定,农民进城之难,就堪比中世纪奴隶要结婚必经贵族行使初夜权了。事实上,作为一种具体而微的交易,即使后来的下乡女青年要回城必献出初夜权的案例恐并非罕见。当然啊,即使在美国,乡下女青年要进城、要出人头地,献出初夜——但已不是初夜权,因为那些女青年是自主的——看《嘉莉妹妹》、《珍妮妹妹》,甚至《飘》,女青年献出的不是初夜,是第1001夜了。
中国农民要进城,比敌特分子进城还难——许多有黄埔背景的敌特分子,可是城中贵宾哩,所以,对于想进城的农民而言,即使献出纯正的初夜权——指的是有未婚夫的那种,也在所不惜了——看看贾平凹的《废都》所描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