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五条”推出为牛年楼市开年打响第一炮,这也是一直保持“低调”作风北京政府的一次全新思想解放。“十五条”新政对去年“救市”政策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完善和补充,给予购房者更多实惠。但政策中提及的“改善居住条件”,贷款购房人还是很难理解。记者随机采访发现,不少房贷者对这一专业术语有着自己的理解。
客户猜想:
马师傅,出租车司机。1999年贷款买的房,05年提前还贷,儿子今年结婚打算为他买套新房。问其对二套房贷“改善居住条件”的理解,马师傅这样说道:“我们这一天特辛苦,攒点钱都为儿女打算。现在儿子结婚,当父母的总不能不给他买个房吧,房价那么高也只能贷款买。我打算把老房子卖了买个新的,像我这种情况的就应该算符合政府条件吧。”
林小姐,公司白领。大学毕业时父母以她的名义在北京三环附近购置了一套小户型,上班几年后林小姐通过个人努力将贷款还的所剩无及。现在林小姐公司要搬到大兴,迫于无奈她还要在大兴再次置业。知道二套房贷政策层面尺度性放宽,林小姐兴奋不已。“如果贷款购买的新房,面积比原来的大,也能算做首套住房就好了!”
邵女士,牙医。邵女士是独身主义者,她于1990年购买了一套40平米的住宅曾做做过抵押贷款。08年北京房价呈现下降趋势,邵女士想要再买一套户型好、面积大的房产却迟迟未敢下手。关于二套房贷的政策她研究了很多,如果按照外地其它城市对二套房的政策标准,邵女士认为:“只要我再次贷款购买的房屋面积大、总价比原来的多,就应该算作首套住房,因为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而买的,政府也要适当考虑我们这部分人的利益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