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截至案发,康慧军的总资产为3856万余元,其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其合法收入和能够说明来源的所得共计2645万余元,尚有价值1211万余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对巨额财产的来源,康慧军称“不太清楚”,家里的钱都是从事财务工作的妻子王孝琴打理,自己很少过问。
经法院查明:康慧军的家底中,包括14套房产,总价1420万余元;王孝琴控制的1410万余元股票;银行账户内存款449万余元。而1979年9月至案发,康慧军工资收入共计335万余元;1991年4月至案发,王孝琴工资收入共计526万余元。
律师王嵘透露,现年50岁的王孝琴,虽然仅有大专学历,但却是位颇有“经营”头脑的人,其股票、房屋等大宗投资大多经她手交易。上个世纪她曾在不同公司担任财务工作,2001年至案发,王孝琴任恒康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年薪在50万元以上。而康慧军时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时的年薪为60万元。
本已殷实的家境并不能满足其对财富的占有欲。在康慧军担任要职期间,王孝琴多次收受各种好处费,并先后应房地产商邀请免费去国外旅游。2007年10月,检方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孝琴立案侦查并监视其居住,同年11月21日,检方依法将其逮捕。经查,王孝琴共同参与受贿数额88万余元。
法院认定康慧军之妻王孝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
【专家点评】
上海大学社会学专家顾骏:近年来,商人的唯利是图和官员“审批权力”的结合,使得房地产领域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因此,必须加大治理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力度,必须把公共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一概以受贿论处,其矛头正是直指此类新型较隐蔽的腐败行为。“希望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的‘住房普查’制度化、长效化。”顾骏说,“只有这样,才能让越来越多隐藏的腐败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