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年年有,现在特别多。”年关将至,南京一家混凝土公司正为欠债者太多而烦恼。为了讨债,这家公司将不少欠债者告上法院,短短几个月已经告了20多家单位。事实清楚的讨债,不料操作起来却没那么容易,讨债过程中的种种怪象让这家企业大呼吃不消。
20多个账户才查到2000块钱
2007年3月,混凝土公司与南京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前者在一个大型工程中向这家建筑商提供混凝土。合同中约定,建筑商将在2008年8月20日前付清全部混凝土款。此外合同中还约定了高额滞纳金,“如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天支付千分之三滞纳金”。
混凝土公司的老总黄杰(化名)说,他当时根本不担心这个单子会出问题。“这家建筑商在整个江苏都是响当当的一块牌子,跟这种大企业合作,我能怕什么?”此后,混凝土公司按照合同陆续向对方供应了价值约700万元的混凝土,而建筑商也陆续支付了不少钱,可是到了合同约定的去年8月20日,仍然有172万元的货款未能支付。
黄杰找到建筑商多次商谈,可得到的结果却是“没钱”。这么大的企业没钱?黄杰不敢相信,一直到去年年底他呆不住了。情急之下将对方告上法院讨要货款,按照他的计算,货款加上滞纳金有250万元。
律师张明文是这家混凝土公司的法律顾问,起诉到法院后,他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六合区法院沿江法庭的法官到银行查这家建筑商的账户。“在银行一查,发现这家单位有40多个账户,于是我们开始一家家银行跑。”法官用了3天的时间,查了这家建筑商20多个账户,加起来才找到2000块钱。而这些账户早已被来自江苏、安徽等地的多家法院查封了一轮又一轮。剩下的20多个账户,连法官都没有信心去查了。申请保全的数额是250万,结果只查到2000块钱,这让法官始料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