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楼盘动态 > 正文

“90后”买房,注意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1.1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姚志梅

  从70后,到80后,近来有福州的开发商将目光瞄准了90后。然而,仔细计算一下,会发现,90后基本上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虽然,社会上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现象并不少见,但是,以未成年人的名义买房,究竟该注意啥呢?

  买卖房屋受限制

  张先生的儿子今年满15岁了,出于对儿子未来的考虑,张先生决定以儿子的名义买套房,但张先生不知道买房办产权证时要办些什么手续。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有关人士称,由于张先生的儿子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那么,张先生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要提交购房人小孩的户口簿或出生证以及小孩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小孩的监护人只有一个,还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监护人资格。

  此外,如果张先生想日后出售房产的话,手续相对较为麻烦一些。张先生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提交售房人,即小孩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等,证明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如小孩监护人只有一个,还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监护人资格。张先生如备齐以上资料,便可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出售的相关手续。

  公积金贷款不能用

  陈女士亦想用自己的女儿名字买一套房,但以陈女士的经济条件并不足以一次性付款,陈女士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陈女士很想知道,如果以女儿的名义买房,公积金贷款能否顺利办下。

  记者咨询了福建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得到的答案均是不能办理。但如果陈女士将自己的名字与女儿共同署名,写进购房合同里,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因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须是公积金的缴存人或其配偶。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人士提醒陈女士,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好别将房产转移给孩子。否则,如果日后涉及房屋大修、翻建等问题,还会遇到阻碍。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