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政策的边际效应拐点已经出现。目前的房地产政策,无论是刺激需求的各种税费的减免,还是地方政府采取的更加激进的扶持措施,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交易乏振的局面。而一切症结的根源在于房地产业无视供求规律的改变和产业周期的自然调整而固守高房价,而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之间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更让开发商对未来的政策力度有不现实的期待,即使目前完全放开二套房贷也激活不了市场,因为价格并没有自然回落。
因此,房价成为中国房地产目前一切症结的根源。《意见》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可谓一语中的,在政策层面撕下了房价的最后一块遮羞布。而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阻止降价的行为,显然无助于房地产的周期性调整,反而可能因为资金链的最终断裂错失调整时机,引发大规模的烂尾楼和开发商倒闭事件,最终将风险传导到金融系统。
从这个角度而言,《意见》的意义与其说是政府刺激楼市的救急措施,毋宁说是引导房地产业主动变局的长远之举。就政策未来的关爱程度而言,有美国的次贷危机,期待彻底放开二套房贷不现实;政府重新定位市场的边界,为住房嵌入民生的暖意后,停建保障性住房的可能基本没有。在民生方面与中央进行政策博弈没有任何现实意义,顺应市场规律,调整价格无疑是一个多赢的出路和选择。否则,中国房地产市场很可能进入最坏的“纳什均衡”。
我们预计,面对高达1.36亿平方米的空置面积和9000亿元的资金缺口,中央政府无疑会去事先预防可能引发的风险。《意见》一方面明确了稳定楼市的责任在地方政府,避免地方政府的逆向选择行为;另一方面,未雨绸缪,对开发商采取“分类信贷”政策,促使信誉不高和开发能力不强的开发商被兼并重组,避免大面积烂尾楼的出现和对银行系统的冲击。而这种“分类淘汰”的政策威力必将在2009年下半年体现出来。这样,通过政策的主动引导和价格的自然回落,一方面促使房地产业的兼并重组,降低资金断裂的传导作用对银行的风险;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地方政府的收入之源,从体制上改变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切断地方政府和房地产的利益关系,让房地产完成自身的调整周期,真正回归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