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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启动 转让普通二手房可省上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2.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林海峰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重新明确二套房的优惠政策,但受前不久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政策的调整,等于现在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客户,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时也能享受首付比例最低20%,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0.7倍的优惠。这样,二套房贷政策虽没有变动,但利率优惠幅度宽了。
融信地产的一位相关人士昨晚说,新政明确了“已贷款”的仍可享受二套房政策,这将加大二套房松绑的覆盖范围,有利于成交量的放大。
该人士称,随着一揽子的新政出台,已拥有一套房子但是想再买新住宅来改善住房环境的中等收入人群,已是福州楼市主力购买人群。新政将刺激这类人群的购房需求。
转让普通二手房一套省上万元
“国三条”还推出了关于“二手房”的利好政策。
“这将大大减少成交环节的税负。”福州麦田房产中介副总黄少华表示,今年11月起,福州的救市新政也明确“个人购买超2年普通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而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5.55%征收营业税。黄少华说,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新政对两年内的房源转让是一项大利好,以一套不足两年、原价40万元现价50万元的房源为例,按旧的政策,转让时的营业税是50万元×5.55%=2.775万元,根据新政,差额征收的营业税是10万元×5.55%=0.55万元,仅这一项卖方就可减轻2.225万元的税负。
[深度分析]
第二轮房产新政启动
昨日出台的“国三条”,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有关二套房的政策。这一迟来的松绑,仍显“温和”。而此番新政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问题,以及对房地产企业融资问题的指引,更具新意,这意味着第二轮房产新政启动。
“二套房”政策虽温和但概念明确
“国三条”提出,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10月22日,财政部及央行公布实施细则,其中对改善型自住房,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一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表示,尽管一些地方政府早已放宽了居民购买二套住房的限制,但中央政府仍在左右为难。
一方面,银行很难界定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是投机,还是改善型自住需求。另一方面,银监会出于防范银行风险的考虑,仍坚持继续防控“炒房”。国务院各部委的意见并不统一。
“最终,此番新政以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为线,界定改善型购房与投资性置业的区别。尽管,这种界定不一定合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