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政策过往
1998年,中国刚刚启动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之际,为启动楼市消费,上海出台并执行了购房退个税政策。按照当时出台的系列文件规定,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商品房的个人,可享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扣除。
此策一出,效果立现。据当时的统计资料显示,1998年,上海商品房竣工面积达1400万平方米,而销售面积还不足800万平方米。但一年之后,形势便发生了“突变”,1999年的销售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
但这项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有观点认为因为高收入群体缴纳个税金额高,因此获益更多,此项政策一定程度上是鼓励了高收入群体买房。
谨防“住房鸿沟”
为了促进居民买房,财政部等部门已经在10月出台规定降低了房地产交易税费,但此后各地楼市表现大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