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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保障房的关系:恋爱很好 婚姻尚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26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龙飞

  答案

  从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调配可见,引导社会投入是9000亿计划成功的必然途径,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中央早已将其编入开发商承建一栏。但政府的财税激励和优惠政策有哪些?是否采取政府包销或担保销售的方式?怎样确保投资企业的效益?凡此种种都没有明确答案。

  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模式有很多是对企业不利的地方。按现行的制度,经济适用房需要开发商组织对外销售,但经济适用房的“针对性”又要求销售时有甄别、审批的过程。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的销售经常被行政干扰,导致销售缓慢。有开发商表示:“政府通常进行多重审批,某个区域的人只能买某地的经济适用房,其他符合购买条件的人不能买”。结果是,打算快进快出的发展商,资本周转速度反而更慢了。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承接经济适用房的通常是一些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国有企业。

  但这种情况正在转变。记者从地方国土局了解到,中央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压力很大,必须大力发动社会投资,所以原有的弊端都会整改。以广东为例,许多市县都已有计划转变。“甚至可以就某个项目的细节进行具体商谈。”广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因此,一些成本优先的开发商开始加快介入。碧桂园之所以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如此热衷,源于其商业模式。有分析甚至认为,碧桂园与经济适用房有天然的契合。这个结论源于碧桂园对于成本控制的能力。长久以来,碧桂园一直是郊区大盘开发模式,从设计到土建到装修到绿化都一手包办。“砖头都是自己烧的。”有研究显示,碧桂园的项目从拿地到预售平均时间为7个月,从预售到结算平均时间为8到10个月。这些特质都非常适合经济适用房的开发特点。

  上海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表示,一些开发品类接近保障性住房的企业可能从中获益,比如上海绿地集团和保利地产等,他们或通过直接参与,或参与保障性住房区域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借助政策加快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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