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必须支付所有的土地款,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而个人发展商的自有资金通常只有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他们需要向多人借款,或者吸引他们合伙投资,有可能会因此而涉嫌非法集资。
即使凑足了土地出让金,如何满足后期的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也是个人开发房地产难以逾越的障碍。
开发商"融资"有方
手段一:高利贷借钱。房产老板拍得土地以后,便会找民间借贷人,以2%~3%的高额月利率,获取过桥借款,用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股权转让金。获取土地使用证后,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以偿还之前的过桥借款。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开发商就会向民间借贷者借贷。
手段二:拉建筑商参建或者垫资。由于大部分建筑公司都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又受制于"垫资建设"的行业潜规则,所以他们成为开发商的又一"输血源"。虽然开发商的工程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但实际上却暗箱操作,将工程交给提供资金借贷的公司。也有个别建筑老板贪心,主动提出参建项目,获取公司股权。
手段三:利用信息不对称赚中介费。有一些房产老板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先付股权转让或者土地拍卖的订金,而后再将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开发商,从而赚取较高溢价。但是近年来开发商获取土地信息的渠道和手段越来越多,这种方式不再成为主流。很多公司转型为土地中介,专门为开发商找地。
手段四:吸引跨行业投资。很多其他行业公司看好暴利的房地产行业,海尔、联想、旺旺都曾涉足房地产。而对中小企业来说,哪怕只占有项目公司百分之几的股权,都是极有诱惑的事。
手段五:完成前期开发后高价转让。一些公司专门选择投资价位较低、手续不全的土地,然后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得到建设开工的所有许可权,将原本并不赚钱的项目包装成"金娃娃",然后高价转让给其他大公司,由后者承担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