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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不慎惹来烦恼 买二手房需弄清产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18 来源:汕头都市报

  那么,李某的房子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呢?仲裁庭经过详细调查了解,终于查清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原来,该房子的业主张某因为债务纠纷,名下的该套房产被法院查封并委托拍卖行拍卖。市民李某通过拍卖程序取得了这套房子,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又以自己的名义跟陈先生签订了合同,准备转手把房子卖出去。由于该房产尚未启封,最终导致与陈先生的交易无法完成。

  仲裁庭认为,房产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李某虽经拍卖程序取得该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依法无权处分该房产。所以,他与陈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李某应当赔偿陈先生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而房产中介在承办该笔中介业务时,对该房屋的信息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也没有如实地向购买方告知该房屋的真实情况,由此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仲裁庭的耐心调解下,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将2万元送还给陈先生。陈先生遂向市仲裁委撤回了仲裁申请,一宗数额虽小却让当事人头疼不已的纠纷至此得到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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