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种掠夺型的开发模式,原样照搬到我们这样的社会制度下,决定了会制造深刻的社会矛盾,不解决好这样的矛盾,对中国社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当时,中央高层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给土地和房产设定了一个时限,这就是我们现在的70年产权。这个时限的设定,改变了招拍挂的性质,用资本市场的原理来衡量,我们现在拍卖的土地不是产权,而是70年的使用权。这就有了土地招拍挂得以继续执行的可能,因为只要不是出卖土地的所有权,才能通过宪法。严格地说,产权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而使用权只能私下交易。
尽管这样,香港模式的一系列问题还是在20年后的今天爆发了。土地的招拍挂导致了大规模囤地和炒地的现象;预售体制,也就是香港人的炒楼花,成了疯狂炒楼最便捷的通道;销售也是沿用售楼处体制,我们称为汽车4S店式的销售,脱离了监管,导致信息、政策、法律均不透明,才有了政府在交易环节一再增加税费的机会;三级市场的门店制,其实充满了欺诈和携款而逃的事件。
我们今天的高房价和由此而产生的尖锐的社会矛盾,就是这么来的。国务院的温哥去年去了一趟新加坡,感觉新加坡模式更加适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大规模兴建社会保障住宅的计划。但是,以泱泱中国的住宅规模,要把房地产开发模式由香港模式转向新加坡模式,工程量何其巨大,更何况产权还没有理顺,再加上美国的金融危机又让我们的管理层吓破了胆,更是不知所措了。
你的“房价大跌最终受害的是老百姓”的理论是极其错误的,我们的理解是你想以此来吓唬老百姓。可是,古人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更何况,只是受害。据我了解,杭州在去年售出去的新房中,有一半空置,其中大部为杭州以外的炒家拥有,即使房价大跌,真正的杭州市民在这两年购买房子的也是少之又少,大部为自住,资产缩水和他们有什么大的关系呢?你的24条至少有17条是维护开发商和楼市炒家的利益,谈什么“最终受害的是老百姓”?
所以,我将以公开信的形式,以《住房与体制》、《住房与经济》、《住房与投资》、《住房与民生》四篇与你商榷。言语不当之处,还望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