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楼市动态 > 正文

福州推出楼市新政 大多期房存量房在优惠范围内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11.03 来源:海峡都市报

  备受各方期盼的福州新一轮救楼市新政,终于出台了。10月31日,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福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从昨日起,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将放宽;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不负担;购买超过2年普通住房转让的,免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等。

  除上述优惠政策外,公积金贷款人购房时,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同在一户的贷款人本人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意见》还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符合相关条件的,房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收入可分期缴纳或缓缴。

  据了解,该《意见》从昨日起正式实行,试行期暂定为一年。

  “终于尘埃落定了,将有效刺激楼市的成交量。”我省房地产专家刘福泉昨日表示,10月22日起,国家部委层面的救市政策出来后,各方都在等地方政府的政策,福州市的《意见》出台及时,力度较大,与国家部委层面的新政同步施行,也堪称近几年来幅度最大的一次救市举措。

  新政出台后,让榕城的一、二手房行业倍增信心,包括融汇、正祥、融侨等多家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新政对楼市的利好剌激是明显的,从短期来看,将有效提升市场的信心。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