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等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
据悉,日前,市房管局、市工商局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新的统一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把治安防范等具体内容明确纳入合同内容。
新的合同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并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办理暂住证,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月底将出台,下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