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本本好啊,有了它,我的加工厂启动资金就有着落了。”站在自家三层小楼前面,手捧鲜红的房屋所有权证,46岁的湖南浏阳市社港镇农民张树林笑逐颜开。
此前,张计划开一家林木加工厂,但一直无法筹齐20万元的启动资金。这次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他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将房屋所有权证抵押贷款,筹齐开办加工厂所需资金。
张的情况在湖南并非个案。
这项发轫于湖南浏阳市的“农屋新政”正被湖南政府以文件形式推及至全省其它地区,其主要形式就是给农民住房颁发产权证。
“新政盘活了房屋这一农村的重要资本要素。”房地产研究学者樊钢表示,“农屋新政”通过登记颁证对农民房屋所有权进行法律确认,赋予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为农民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打开了突破口。
“这一举措曾引发普遍争议。”浏阳市一位退休干部透露,由于《土地管理法》对于建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的农村房屋的使用权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这就卡死了农村房屋用益物权的实现,当时很多农民担心国家会收回已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因此主动办理的农民并不多。
但是,通过数年的实践,这一制度在化解农村房屋产权矛盾方面的优势逐渐凸显,特别是颁证之后,住房抵押权的实现令农民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面受惠颇多,农民们逐步认可并接受了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