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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标准 家庭年收入≤1.9万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9.28 来源:东南快报

  以下情况不能申请

  (一)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二)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四)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五)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六)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新建廉租房面积

  《保障办法》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具体套型建筑面积分别确定为:一代型(A型)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二代型(B型)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三代型(C型)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据悉,对于采取实物配租的廉租户每户只能承租一处与家庭成员结构相应的廉租住房房型,其中一代家庭承租A型;二代家庭承租B型;三代家庭承租C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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