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对该市社会保障房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有关文件精神,福州市陆续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相关文件,为解决城区现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有关建设单位,能够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社会保障房的建设,不仅解决了福州市城区现有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要,而且拉动了内需、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解决住房,惠顾民生。截止2007年末,福州市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共有18051户,而全市社会保障房源建设总套数3万多套,面积达273万平方米,完全可以满足目前困难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需要。
二、集约供地,让利于民。在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地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福州市政府仍从收储并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中,提供1963亩土地用于社会保障房建设,而且以征迁补偿费为限作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地价,限价商品房地价仅略高于基准地价。此项让利于民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房项目的良性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