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招投标的开发商和物业,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重罚,相关部门将定期制定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格,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昨日,福州市房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一系列的严厉措施,规范全市物业服务行业。
物业费将定期调整
值得各方关注的是,此前各物业企业普遍亏损的声音,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意见》称,将加强与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将定期制定与物业管理服务各等级标准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努力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福州多位物业老总称,物业费指导价在去年来的物价上涨后,一直未作调整,《意见》则透露了一个方向,那就是今后物价部门可“定期制定”并调整物业费指导价。
严查物业擅自退盘
今年来,福州已发生多起物业退盘事件,部分小区的物业无提前公告,甚至一夜之间退出,给小区留下了诸多后遗症。
《意见》指出,今后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对物业企业资质申请要件进行严格审核。对违规承接物业项目、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擅自退出物业项目等违规行为,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业主大会或物业,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由解约方在解除合同60日前书面告知对方,并报告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物业管理站。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物业管理站,应指导业主委员会在合同解除前,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并监督原物业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