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法律、合同依据的补偿、退房要求,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万科将本着契约原则办事,不可能接受合同范围之外的要求,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
专家认为,购房人应当为其购买行为负责。从法理上讲,万科没有什么退房的法律义务。“但对于自住者来说,每平方米房子下跌近四千元的确是非常大的损失,这无疑损害了他们的购买力,因此对这些自住购房人退房的行为在道义上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有关专家认为,如果万科接受退房,将对其他同样销售周期较长的楼盘,形成一种示范效应,从而对其他开发商造成相当大的压力。
广厦天都城副总经理王旭飞表示,万科的做法纯属市场行为,房价的结构性调整是必然存在的。“这次万科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政府出来打了几下屁股”。 据悉,由于目前因部分客户投诉,上周六下午,万科已关闭了二个售楼部的销售,虽部分销售受阻,但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