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竞拍者反映,在竞拍前,林忠华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名为《共同竞买登记表》,上面写有“本人承诺参加打包竞买房产和债权,竞买总价上限为1230万元整”的规定,而这多出来的48万则成为组织成员间的矛盾隐患。据了解,加上5%的佣金,此次竞买总额为1341.9万元,由于没有按照拍卖须知的说法在规定时间内付足余款,26位竞买人又承担了15万元的滞纳金,平均下来,房屋单价远远超过了20多位买房者的预算。
焦点:林忠华私下买卖债权
5月29日拍卖的标的除天盛小区的26套房子外,还有车库、附属间及2家企业的价值5251万元的债权资产,这些标的作为整体拍卖。但26业主代表却发现,原先被告知价值1.5万元的两家企业债权,却被林忠华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一公司。
26名业主指出,林忠华在未告知26户竞买人的情况下,已于2008年3月27日私下与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上述拍卖标的物中的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价值5251万元的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5月29日标的物竞买成功以后,林忠华仍然向26户竞买人隐瞒了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出的事实,直到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85万元的购买债权款汇入福建嘉仕华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林忠华从由其监管的账户中提走26户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款项70多万元以后,26户竞买人才知道林忠华私下将福州化工原料批发公司、福建省华电贸易联合公司两户企业债权以85万元的价格卖给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