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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购保障商品房不设收入限制 岛内初定7千/平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8.14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 周湘瑜

   2008年7月15日之前已按相关规定申请承租公务人员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可保留原轮候顺序,承租公务人员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也可以重新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公务人员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相关规定与非低收入群体一致,省部属公务人员可参照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具体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主要提供60平方米房源,可办按揭贷款

  保障性商品房以经济适用的两房型6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并实行统一装修。

   会议透露,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主要由建设成本(扣除征地拆迁费用)和基准地价组成。根据市委常委会的会议精神,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岛内均价初步定在7000元/平方米以内,岛外5000元/平方米以内。

  由于保障性商品房户型面积小,总房价相对较低,且可办理最高70%的按揭贷款,有条件的单位其个人还可申请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和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对于非低收入人群来说,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经济负担不大,完全可以承受。

  我市目前共规划20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首批拟在湖边花园片区和集美杏林湾片区安排一定的住宅作为保障性商品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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