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开发商在玩“猫腻”
对于购房合同的撤消,购房者普遍认为,这是开发商玩的“猫腻”,就是一种“捂盘”行为。业主张先生说,个中道理很简单,现在所签订的定金合同,如果购房者毁约,意味着将失去数万元的定金,所以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基本不会去撤销。他认为,这是开发商或销售人员雇人当托,签下合同再毁约,造成销售火热的假象,所以才会有频频撤销的情况,这是为了开发商应付网上系统信息的公开化,人为操控房源销售的无良行为。
阳光家园陈经理表示,现在福州房地产信息网上的楼盘销控全部公开化,不排除部分开发商想保留较好位置的房源,而采取先占用这部分房源,尔后再做撤销的做法。如果好的楼层都被人选走了,那剩下的房源就吸引不了购房者,这也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策略。
购房者提出“撤销”的情况也并非没有。陈经理说,开发商在推盘入市之前,通常都有较长的客户“预热期”,在意向客户达到一定数量后,才有把握正式开盘。然而,也有客户订了房“反悔”的,认为房价偏高,撤销作罢。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接受采访时,承认此前存在部分开发商将楼盘卖了又撤,撤了又卖的情况。此次出台《关于网上申报撤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目的是为了约束买卖双方的行为。
业内人士杨禾认为,此举有利于挤掉房产泡沫,揭露楼市回暖的假象。因为统计数据时,购房合同撤销的房源通常未计算在内,真实的成交量和成交价肯定要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