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两年
将依法无偿收回
市政府要求各地区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开展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等专题调研和潜力分析,对已闲置或投入产出率低的建设用地,要建立信息数据库采取收回、收购、置换、嫁接等措施,有效加以利用。
同时,要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坚决无偿收回,纳入政府储备用地;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有偿等方式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房地产“开发”地下
可获优惠地价
通知中提出,在符合城市空间利用条件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利用地下空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价款上应给予优惠;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进入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应土地;教育、工业、科技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造成套职工住宅、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限制规模、开发时间以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面积“圈地”。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大连市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同时,我市将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