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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慢买房频遭拒 福州公积金贷款“碰钉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7.2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夏庆
相关人士: 建议职能部门进一步提供便利
针对目前公积金贷款“不吃香”的问题,福州一房地产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选择哪种购房付款方式,在市场经济中,开发商与购房者都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也就是说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可以选择对自己最适合、最有利益的购房付款方式。从这一点上看,开发商不选择公积金贷款并没有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
这位律师告诉记者,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就房款的支付方式进行协商,从而选择出一种最适合双方的付款方式。在目前的市场中,如果开发商履行了事先告知的义务,即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开发商已告知购房者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不存在过错。
针对目前部分开发商消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有相关人士认为,该行为涉嫌与国家建立的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接受公积金贷款,形成法律的空白地带。相关部门可以尝试依法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公积金贷款法规,增加对“开发商消极、阻止买受人进行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要改变现状最关键的做法还是应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尽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减少买受人的时间成本。“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样便利,开发商何乐而不为呢?”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利率较低的优点,对购房者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在目前相对低迷的楼市中实际也是一种很好的促销手段。”有关人士呼吁,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具有互助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故有责任的房地产开发商应当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链接
公积金贷款能省多少钱?
据记者了解,作为政策性贷款,公积金最大的优势是利率低。以贷款30万元,期限20年,等额本息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供为2016.51元,商业贷款的月供为2264.27元,以此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供比商业贷款的月供要少247.76元,那么20年累计可节省利息5.9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