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原建设部曾向国务院汇报,若要实现2008年年底前所有县城廉租房做到应保尽保,则至少每年要投入500亿元资金。而现有政策框架内,仅有70亿-100亿元能够落实,缺口达到400亿元以上。
葛震明教授表示:“土地出让金是各地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政府的各项建设资金紧缺,很难落实10%的土地出让金建设廉租房政策。”
“目前还没有听到哪个地区能做到10%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建设的。”顾海波表示,往往是去年的任务没有完成,各地政府又报出新的任务,各地财政对廉租房建设存在历史的欠账。
对于公积金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业界也一直存在争议,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鸿铭教授对本报表示,住房公积金本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属于全体储户共同所有,而不能将其归于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廉租房的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只是辅助地位的补充资金,主导部分应该是财政资金。
在上海近日召开的第十三届亚洲房地产学会上,不少专家也就廉租房资金来源进行了探讨。
上海财经大学方芳副教授亦对本报表示,多元化的创新融资渠道亦可以纳入决策者的视线范围,各地不仅可以大力发展房地产租赁业,创新廉租房租赁形式;创新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廉租房建设公债等金融工具,多渠道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