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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适房半年涨四成 市民拿到资格买不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7.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涂超华

  是什么抬高了房价

  “涨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福州市政府有关人员日前向记者表示。他说,根据国家以及福建省的相关文件规定,对经济适用住房成本采取了严格的监审制度,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成本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建安成本,小区绿化,道路、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费用,银行贷款利息等。第二批经济适用房住房价格较第一批高,原因是成本上升。

  福州市政府部门给出了三个方面的解释:首先是高层楼房较多层楼房造价高。2007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是多层住宅,而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四个项目的房源全部都是高层或小高层带电梯住宅。带电梯住宅,尤其是高层带电梯住宅较多层住宅成本费用支出高。如,高层楼房较多层楼房建安成本每平方米增加200-300元。

  其次是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的不断上涨,致使建筑成本大幅提高。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动建于2005-2006年,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基本上建于2007-2008年,但就是近两年,仅仅是钢材价格每吨由原来3000元上升为5000多元,水泥价格也由每吨的300元上升为450元左右。

  最后是征地拆迁成本增加的问题。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房项目拆迁量大,拆迁安置成本提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每平方米增加100元-150元。与此同时,建设标准提高也相应提升了价格。新建经济适用房配有地下室,新增地下室建安成本造价每平方米为300元。新建经济适用房规定选用新型节能材料,每平方米增加成本近100元,利息、税费等相应增加成本每平方米约80元。

  那么为何不对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听证?建设成本能否对社会公布呢?记者得到的答复是:“由于经济适用房价格定价没有列入福建省价格听证目录,因此未举行听证会进行价格听证。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必须要对社会公示。但对经济适用房的成本,尚无规定要求对社会公开。福州市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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