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成为解决农民工住房的主角
根据2008年1月底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福建省正探索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机制,“零租金”工程就是其中重要一项。该工程明确提出,用工单位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具体方式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农民工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用工单位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助;集中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同时,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应符合住宅安全、消防标准和基本卫生要求。
很明显,在“零租金”工程中,企业扮演了主要角色。以往,用工单位在农民工住房问题上并没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一些企业消极对待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最终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泉州天境鞋服有限公司就吃过这样的亏。该企业原有300多名农名工,由于用地规模有限,建不起集体宿舍,企业又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农民工的住宿问题。之后,在员工的强烈要求下,该企业在厂房顶层加盖了两层作为员工宿舍,但机器的轰鸣声让员工们无法正常休息,最终不少员工辞职,企业遭遇用工荒的危机。
反观积极响应“零租金”工程的泉州集友鞋业有限公司,则呈现出另一番景象。集友鞋业总共有700多名员工,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就占了90%以上,且大部分都是农民工。该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吴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在建厂房的同时也建了职工集体宿舍,并在用工合同里约定,公司无偿为员工提供宿舍,员工只需承担水电费。一般情况下,三位员工住一间宿舍,每一间都有单独的洗手间。如果员工夫妻双方都在厂里务工,包括把孩子接来当地上学的,厂里根据实际情况给他们提供单独的一间宿舍。如果员工不在厂里住宿,公司就想方设法帮他们联系比较合适的出租房,并为他们承担租金。这些措施受到员工的广泛欢迎,员工的归属感较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章旺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由低人力成本带来的竞争优势,可能使企业短期内获得效率改进和利润增加,但由此导致的社会整体效率和整体福利的降低,将给企业发展造成巨大的禁锢。企业能够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出一份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本身也有长远的好处。农民工较为头疼的住房问题得以解决,有助于企业用人、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