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打“擦边球”
事实上,在银行的“游说”之下,部分开发商也的确开始降价促销。然而,因开发商降价销售未能引起成交量上涨。在此背景下,一些城市出现了变相降低首付的现象。
分期首付的具体操作方法是,首次置业者可以支付二成首付款,剩下的一成由开发商垫付;二次置业者,开发商垫付金额甚至可达到二成。而且,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要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根据合同约定,购房者最迟1年内付清垫付款,如不能按期还款,每个月将支付1%左右的违约金。
银行业人士表示,银行对个人房贷只审查首付和月供还款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银行放贷没有突破规定比例,至于开发商垫资现象,现在并不是银行审查的重点。银行只看购房者是否支付了30%的首付,而不管以何种方式筹资。
从法律的角度看,虽然分期首付中的部分款项由开发商垫付,但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只有银行才有权对房产进行处置。同一套房子不能抵押两次,抵押给银行后开发商就无权再处置,虽然购房人借了开发商的钱,但是这笔钱并无抵押物,开发商不能处置房产,否则就侵犯了银行的抵押权。因此,垫资首付表面看上去没有漏洞,似乎能够确保开发商的利益,也能让购房人更早买到房。但实际上由于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并没有抵押物,这对银行就构成了潜在的风险。
有关专家表示,分期首付得到了银行的默许,实质上变相地降低了首付比例,低收入人群借此进入房贷市场,将银行住房信贷资产引向一个危险的方向,而银行却不自觉地将其作为对抗信贷紧缩政策的有效工具,并可能成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最大阻力。
现在银行对房贷的原则是外松内紧,表面上开发贷款和个人房贷都在正常发放,但实际上银行内部已是严阵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