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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实施自购住房组合贷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6.05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佚名

         “公积金制度是政策性的购房金融业务,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给予金融扶持。而这次长沙市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放宽,根本目的是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金融支持。”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法规处处长沈有成说。

   或将促进楼市成交量提升

   “此次公布的新条例最重要的部分是归集缴存面的扩大,更具有强制性和实际操作性,同时,第一次对于市场上所存在的开发商不提供公积金贷款的做法,进行了明确规定,考虑实施惩罚措施。”沈有成说。

   “如果这一条例通过,实质上就扩大了政策的受益面,将有利于自住需求者购房置业。”在景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敢看来,这体现了政府部门面对销售放缓的局面,意欲公积金杠杆鼓励自住需求、促进长沙房地产消费结构合理调整的思路。

   现实是,在房价上涨、金融收紧的态势下,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势已经成为诸多购房者的重点倾向。按照2007年9月15日起执行的利率显示,贷款年限5年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77%,同期商业贷款年利率为7.47%;贷款年限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5.22%,同期商业贷款年利率为7.83%。

   “公积金新政,很可能将激发一部分消费群体的热情。”沈有成看来,这更可能是一种对于房地产消费结构的有效调控思路。“住房公积金强调的是对自住型购房行为的支持,如果是第三套住房,将不可能得到贷款。”一方面,对于自住型购房需求采取支持态度,而另一方面,投资性购房需求又不可能得到全力支持。“这对于挤压楼市泡沫,把有限的公积金用在需要真正购房的市民中去,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利益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不少业界人士纷纷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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