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较为规范的房企都会预缴部分土地增值税,同时也为清算预先提留准备金。“但很多公司只做了土地增值税的预缴,没有做到全额预提,清查则会对其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一位业内人士说。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7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403亿元,同比增长74.3%。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司长杨遂周表示,土地增值税快速增长的原因是2007年楼市供销两旺,房地产销售较2006年有较大上涨。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1~3月,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145亿元,同比增长64亿元,增幅较去年同期略有降低。有专家预计,2008年将进入土地增值税的正常缴纳阶段。
曲线拿地的税赋隐患
“按照清算的要求,开发商的资金链更加紧张。以前能够开发3个项目的资金,今后只能开发1个了。”一位北京开发商表示,为缓解资金压力,目前他正着手转让一块土地。“但是,其他开发商也面临清算的大笔现金流支出,找到合适的买家并非易事。”
然而,造成当前房企土地增值税风险的原因之一,恰是土地在二级市场上的流转。北京致通振兴税收筹划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记有表示,当前开发商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曲线拿地,成为税赋隐患。
李记有对记者举例:A公司预转让一幅200亩的土地,原价4000万元/亩,B公司以1.6亿元/亩对A实行收购并获得土地。但是,该土地的计税成本并没有发生变化。这也意味着,B公司未来面临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仍然按4000万元/亩计算。
“转让双方只签定了转让协议,却忽略了税收风险。因为税法只承认原始价值,多给的1.2亿并没有得到扣除凭证。这个交易相当于B公司为A公司承担了纳税义务。”李记有说。
逐步完善的土地增值税制度,也是房企税赋压力增大的重要原因。与土地增值税政策1993年提出、1995年出台细则相比,土地交易更加公开透明,清算时更容易获取房企利润。并且,随着当前楼盘销售信息系统及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系统的建立,楼盘销售及未竣工项目转让情况都能较为准确地统计下来,使得清算式征收的技术条件更加完善。
上海某本土大型房企的财务总监对记者坦言:“面对清算,许多房企不得不在销售形式、价格制定、成本支出等方面做改动。有开发商将部分开发项目转为租赁地产等自营物业,缓解销售压力,或是通过做精装项目、增加配套来抬高成本,减小账面利润率以规避增值税的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