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与“物业费”混淆
市民代表企业职员 权刚
从报纸上知道物业税,但我一直以为是要向物业公司征收。如果向老百姓征收,大家是否都能明白这两个概念?是否都愿意交?我认为是个问题。如果物业税相当于房产税,我在买房子的时候把70年权限的费用一次交清了啊,再交是否属于重复收费呢?对于买房的老百姓来说,如果不用一次性交清了,改为分开交,房价能不能因此降下来,我认为也是个问题。
房地产商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对于他们,估计不会因为70年权限的费用要分开交而降低房价,这实际上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老百姓买房子花的钱更多了,牺牲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
应出台政策公布税收用途
读者代表企业职员 程实
物业税在国外属于调节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而不是为了抑制房价。我对征收物业税能否真的实现持怀疑态度。我认为征收物业税,受益最大的是地方财政和房地产商。如果用这笔收入进行市政建设,或帮助中低收入者,这才可保证老百姓的利益。
征收物业税,如果能让老百姓知道收上来的这些钱,最后都干什么了,都花在哪儿了,出台一个公布税收用途的政策,大家可能更愿意交纳。此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集资房、限价房等,怎样一个收法,可能也需要制定一些不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