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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便利店三大法则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4.21 来源:海西房产网

        点评:上海联索经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国建教授:陈先生做加盟便利店的方式是“委托加盟”,所谓“委托加盟”是一种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加盟制度,即公司只向公司现有的店长和职工转特许经营权。这种加盟制度对中国便利店的发展是意义深远的。

  第一,中国许多的便利店公司通过“委托加盟”方式改变了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一般都买断了工龄以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身份来签订加盟合同),唯一与一般特许加盟不同的是,自己需要投入的资金公司给予了优惠政策,即分期付款,“委托加盟”对公司的好处是加盟者对公司的营运管理系统是一个不间断过程,因此特许者与授许者之间的磨合期较短,成功率较高。

 

  第二,“委托加盟”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发展便利连锁店,它的盈利模式一定是发展加盟连锁,而不是直营连锁,只有这样才能将门店经营必须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连锁店经营总部管理的标准性和资源的共享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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