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忽视合约的人,我不知道是否达到“最”的程度,但日常生活中,大小生意的合同条款被有意无意的违反似乎并不是个别现象。这此降价风潮中,数以百万计的客户集体无视原先的购房条约,闹得开发商们愁眉不展,似乎之前的买卖是有人拿着刀子逼迫成交。
我不知道国人潜意识中是否有趁火打劫的阴暗心态,我亲见一开发公司围了十几人前来要求赔差价,吵得翻天,场面火热,如同斗地主批劣绅打土豪分田地。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些客户实际上是抱着能捞多少捞多少的心态,并不一定非要全额差价赔偿,能拿多少都算白赚。
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情感有些错乱,这些已购房的客户似乎值得同情,毕竟数额不小的一宗财产转眼之间缩水了N分之一,但如果这种同情成立的话,似乎全世界所有投资失败、或买了东西贬值的人都值得同情,以此类推,降价的开发商利润损失,身家缩水,岂不一样也值得同情?——自然,开发商在国人心目中大多属于财大气粗的土豪恶霸,即便破产恐怕也只能换来“活该”两字。
另一方面,牛势时涨价,熊市时降价应该是所有行业共通的经商之道,只要在买卖双方都属自愿的情况下,任何成年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很浅显的道理,那你凭什么又要求开发商为你自觉自愿的购房行为负责呢?
——如此想来,那些要求赔偿的客户似又不值得同情。
有时想来,房地产这行业真是照妖镜,人性弱点在这行业中尽情暴露,原先以为只有开发商才会坑蒙拐骗,才会仗势欺人,才会不守诚信,如今看来,似乎消费者一样也可以无视合同,也可以以弱者身份,行强蛮之事。
你算计我,我算计你,只要有利可图,便会有事发生,无论你是开发商还是消费者,天下乌鸦一般黑,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所以,你别骂开发商,有朝一日你成了开发商恐怕也是如今这般德性,而开发商哪天成了购房者,也有可能为你降价的房子杀到某家开发公司的售楼部去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