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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默许分期首付成房市调控最大阻力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4.13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似得到银行默许

  银行业人士表示,银行对个人房贷只审查首付和月供还款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银行放贷没有突破规定比例,至于开发商垫资现象,现在并不是银行审查的重点。银行只看购房者是否支付了30%的首付,而不管以何种方式筹资。

  按照分期首付的一般操作手法,购房人要先和开发商签订一个借贷合同,确定开发商垫付的首付款和购房人还款的最终期限,如果到时购房人无法还清垫资,即使银行按揭办下来,但开发商掌握着钥匙,购房人仍可能无法入住。

  从法律的角度看,虽然分期首付中的部分款项由开发商垫付,但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只有银行才有权对房产进行处置。同一套房子不能抵押两次,抵押给银行后开发商就无权再处置,虽然购房人借了开发商的钱,但是这笔钱并无抵押物,开发商不能处置房产,否则就侵犯了银行的抵押权。

  因此,垫资首付表面看上去没有漏洞,似乎能够确保开发商的利益,也能让购房人更早买到房。但实际上由于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并没有抵押物,这对银行就构成了潜在的风险。

  银行关心的是交得起首付,交得起月供。但分期首付方式变相地降低了首付比例,大量还款能力较弱的低收入人群进入房贷市场,如果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必然会蒙受损失,这与美国次贷危机是非常相似的。

  以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购房人首付三成向银行要求七成按揭,银行会对购房人是否具备100万元本金基础上再加利息的还贷能力作出评估。而如果购房人只首付了二成,那么他事实上面临80万元本金的还贷压力,超过了银行对其评估的70万元还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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