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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索赔事件给“土地财政”敲响警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4.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彭勇 洛涛

  近日,由于房价下降而引发的高价购房业主向开发商索要差价事件可谓僵持难下:开发商和深圳房地产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有的开发商“全额补偿差价”只是个案,无法接受业主索赔的请求;深圳国土房管部门也表态说要求补偿是非法、无理的诉求。然而,记者了解到,很多业主并没有接受这些说法,索赔事件没有平息,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迹象。

  有关专家表示,深圳“高价业主”索赔事件某种意义上是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弊端的集中爆发,它的出现实际上为一些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银行盲目扩张房地产信贷的行为方式敲响了警钟。未入住就缩水四五十万元 金地业主称“完全不能接受”

  金地梅陇镇是由上市企业金地集团开发的大型楼盘,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据记者了解,金地梅陇镇一期于2006年开盘,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2007年6月发售二期项目,均价为15000元/平方米;而于近期开盘的三期项目,均价则为11000元/平方米,而且还可以送精装修,打9.7折销售。

  由于二期项目要到今年底才交楼,二期的很多业主认为,自己还没有入住,房产就缩水四五十万元,“完全不能接受”。他们普遍认为,一是开发商“太黑心”,要求给予一定经济补偿,“退房款”;二是万科等开发商采取送精装修的方式抚慰老业主,值得同为上市企业的金地集团学习,因此要求开发商至少也送精装修给二期业主。

  针对这些诉求,金地集团近期表态,不会支持业主的“无理”要求,但会拿出1000万元建立基金改善小区周边环境和增加配套设施。而深圳国土部门则表示,业主要求退房或补偿价差的要求是一个非法、无理、蛮横的诉求,“此头不能开”。

  对于这些表态,业主张先生不以为然。他说,这应该是由法院来判断的事,国土局的职责应该是考虑如何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和规范市场,他们这样表态是角色错位。网友“流浪异乡”在金地梅陇镇业主论坛上评论说,开发商就应该把暴利吐出来,归还给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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