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北京市统计年鉴2007》显示已经竣工的"经济适用房"平均每套106平方米,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平均每套108平方米,早已违背了经济适用房的初衷,甚至超过了建设部对商品房70%的户型为90平方米的要求,这只不过是房地产商以"经济适用房"名义享受政策优惠而建起来的商品房。
建造经济适用房的资金如何解决,决定着经济适用房制度能否持续下去。这笔资金包括向享受政策优惠的房地产企业免征土地出让金和减免部分税金。房地产企业始终把房屋开发建设的成本视为最高商业机密,而政府土地出让金列入政府基金内,一般也不在统计年鉴内公布。该报告的编撰者通过"调查请教并翻阅有关政策文件",做出了粗略的描述:
如果房屋销售价为每平米10000元,它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成本:
1.土地出让金+大、小城建配套3500元
2.建筑安装费(高层、多层建筑不同,取中)1600元
3.银行利息、广告、销售费用等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