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范围:满足下列出让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申请人须为东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搬迁安置的出口型企业,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企业年销售额须达到8000万元以上,年创税费300万元以上。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申请人应在2008年3月27日至4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4月2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挂牌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交易期限为2008年3月27日至2008年4月7日(含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08年4月7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