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话住房 是否拐点再看半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11 来源:房地产时报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深圳市委主委、深圳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邱玫表示,由于许多城市的住房供需紧张,结构性矛盾难以在短期内缓解以及房价快速上涨等因素,许多地方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的“夹心层”,比如初级公务员、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等,这些人群成为政府住房保障的“盲点”。但这些中等偏低收入人群,规模庞大,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建议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现有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补充和扩展,通过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或收购盘活空置商品房,以高于廉租房而低于市场商品房价格出租,待其进入住房市场的同时再要求退出住房保障。

  改善“夹心层”用房

  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咨询部主任张兆安建议,在房价较高的地区,建设一批青年公寓,解决大城市“夹心层”年轻人的住房需求。

  所谓的青年公寓,单套面积一定是很小的,但配套很好。青年公寓既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廉租房。青年公寓针对的年轻人主要是有知识有学历有收入,但是工作时间不长,而确实又有结婚成家等住房需求,十分希望能在大城市扎根落户的。这样可以为城市留住所需要的青年人,避免人才因为买不起房子而流失。

  建议用公积金租房

  民革中央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修改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议案,建议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城镇居民纳入这项住房消费保障体系,建议在《条例》中明确,有关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的相关缴存规定。为了维护公积金缴存人合法财产权属,建议将《条例》中第三条修改为“职工个人缴存的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另外,为了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从公积金制度中受益,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应进一步拓宽。建议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住房,在装修、维修、租赁自住住房时,也应该允许动用公积金。参与此次提案的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庄威说,如果公积金也可以用来租房,那么将在一定程度上为低收入人群切实解决住房的困扰。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