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新政策,来厦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注意啦:工作满三年可申请人才房
来厦门工作的满三年的本科毕业生,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厦门的人才房政策了。昨天,厦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引进人才经济补贴规定若干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明确了本科以上来厦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住房政策和申请细则,还大幅度提高了部分高层次人才的经济补贴。据悉,这些优惠措施的力度之大,在国内少见。
厦门市开出如此诱人的条件,厚待高层次人才,昨天引起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厦门市人事局局长刘育生在发布会上说,厦门出台人才优惠措施,是从城市发展战略角度来考虑问题的,是服务于厦门市又好又快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举措。几年来,厦门在职称、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继续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厦门市的人才引进和各项人才工作的发展。但是,随着各种情况的变化,有些人才仍反映来厦后购房难等问题,并希望市委市政府能重点帮助解决住房困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何立峰书记和刘赐贵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厦门人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起草支持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措施。近日,何立峰书记主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人才住房和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政策。这两项政策的出台实施,将极大地优化厦门市的人才政策环境,意义深远,作用重大。刘育生说,本次人才住房政策的出台和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政策的提高完善,将迎来“双高”人才来厦创业、工作的新高潮,鼓励更多的人才热爱厦门、奉献厦门、扎根厦门,充分激发人才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从而为厦门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本次人才优惠政策旨在帮助解决厦门市急需紧缺的“双高”人才的住房问题,采取评分等办法,将每年厦门市人才中特别优秀、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双高”人才遴选出来。其中,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政策仅适用于新引进的人才,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厦门市急需紧缺“双高”人才的引进。据厦门市人事部门数字,厦门2007年引进博士366人,硕士2328人,本科17114人,高级职称230人,留学人员276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申请人才住房、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政策此次一并出台,是供人才选择其一享受,也就是说,享受政策具有唯一性,不能同时享受多个人才优惠政策。引进人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条件,选择租赁住房、购买住房或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通过多种形式解决住房问题。
这次出台的两大优惠人才的重大政策,不仅明确规定了享受优惠的申请对象,还制定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和评分细则。具体政策细节今日起可登录厦门市政府和厦门市人事局网站查看,咨询电话:联系电话:5398980。
特殊人才可以优先配租或配售
为了体现政策对留学人才的优惠,大力吸引留学人才来厦创业、工作,根据厦门市留学人才的有关政策,综合考虑留学人才的具体情况,《办法》对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留学人员的户籍未做限制,目的是集聚更多的留学人才来厦创业、工作。此外,对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他特别需要、特别紧缺、具有特殊才能的企事业单位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优先配租或配售人才住房。
应及时申报急需人才需求计划
在人才住房评分办法中,人才如属于厦门市当年度公布的《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加分,而引进人才如要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属于《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单位、岗位和专业的人才也是必备条件。用人单位申报当年度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是市里编制目录的主要依据。因此,用人单位是否及时申报急需人才需求计划,可能直接关系到本单位员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