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范围: 凡营业执照注册地点在闽侯县、经营范围符合各宗地规定用途的企业可报名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提供单位介绍信于2008年3月21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3月21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报名。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3月21日16: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挂牌时间与地点:
1、挂牌交易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1)宗地2008挂(工业)7号为2008年3月11日8时至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9:00时。
(2)宗地2008挂(工业)8号为2008年3月11日8时至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10:00时。
2、挂牌地点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六、给付成交价方式: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付全部成交地价款。
七、其他事项:
1、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挂牌人。